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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林業

  • 申請範圍 水稻育苗、果樹、蔬食、種苗、花卉、雜糧、特作、溫室設施及林業等產業類均可申請
  • 新制規範
    總員額 擴大範圍 農糧類產業員額 核配比例
    12,000 花卉(含蘭花)、種苗、果樹、雜糧、特作、設施農業 (含食用蕈菇) 4,000 1.調高農民或農民團體10人以下,本國籍勞工與移工比例1:1 2.其他依農企業人數之35%,可外加就安費最多提高至40%
類別 規模
蔬菜 生產面積須達一公頃以上 
花卉 生產面積須達零點五公頃以上、以觀賞用途為限、依個案產業經營事實檢附種苗業登記證。 
種苗產業
(水稻育苗產業 及 不含水稻之農糧作物種苗產業)
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
果樹 生產面積須達二公頃以上。 
雜糧 生產面積須達十公頃以上。 
特用作物 生產面積須達二公頃以上。 
設施農業 (包括食用蕈菇、溫網室蔬果)生產面積須達零點五公頃以上(或食用蕈菇每期栽培量達二十二點五萬包(瓶)以上) 
類別 文件說明
農民 (自然人) 身份證影本、農民投保文件
農民團體 (如農會,農業合作社) 政府登記證明文件、代表人(如理事長)身份證影本
具備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 (如公司行號) 身經濟部核准函、營業事業登記文件、商業登記文件、代表人(如董事長)身份證影本
土地證明文件

  1. 身經為證明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,請提供合法持有或租用之農業用地相關證明文件,且租約效期自申請日起達三年以上
  2. 土地所有權人或租用人與申請人之關係證明文件
  3. 為利瞭解經營狀況,請提供經營場址現場平面配置圖並標明所有地上物之設施內容、尺寸及簡要說明

  1.  合法持有或租用之農業用地相關證明文件:
  2. 各地政事務所開立之土地登記簿謄本
  3. 都市計畫內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
  4. 合法租賃契約,且租用土地之效期須自申請日起三年以上有效
  5. 農業用地: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項規定
    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、一般農業區、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
  6. 經營場址現場平面配置圖(標明設施內容與尺寸,簡要說明作物種類及產期),並得檢附:
    • 有效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影本,或溫網室使用執照影本
    • 農糧署溫網室設施計畫補助相關核定資料影本
    • 農林航空測量所出具之最新空拍圖彩色影本
 
類別 規模 說明
自然人或農民團體 10人(含)以下 本移工 1:1
10人以上 35%可外加就業安定費最高至40%
  • 雇主負擔部分
項目費用說明
薪資NT$28,590元/月以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基本工資為準
就業安定費NT$2,000元/月勞動部採季繳方式(三個月為一期)寄發繳款單
勞保費NT$2,301元/月依政府公告移工自付負擔NT$604元/月
健保費NT$1,384元/月依政府公告移工自付負擔NT$426元/月
意外險NT$1,000元/年 (約NT$84元/月)保額50萬(死亡、失能,依等級理賠)
平均每月花費NT$34,359元/月 (不含加班費)
加班費
(依勞基法辦理)
加班前2小時NT$119.13元/時x1.34=約NT$159元/時
加班後2小時NT$119.13元/時x1.67=約NT$199元/時
國定假日及特休假NT$28,590元/月以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基本工資為準
  • 移工負擔
項目 備註
居留證 一年NT$1,000元,初次入境時申辦三年共NT$3,000
定期檢查費

  • NT$2,000元/次(價格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)
  • 入國工作滿6個月、18個月、30個月前後30日內辦理
  • 入國健康檢查(印尼籍須加做傷寒,費用約NT$300-NT$500元)

健保費 移工自付額 NT$443元/月 依政府公告調整
服務費

  • 第一年每月 NT$1,800元
  • 第二年每月 NT$1,700元
  • 第三年每月 NT$1,500元
  • 第四~十四年每月 NT$1,500元